《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 山西省宣贯会议(吕梁站) 召开

2024/08/20 0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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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理解和贯彻《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落实国家14个部门共同发布的《关于促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的意见》,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山西省红十字会协同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吕梁市红十字会,于2024年8月8日举办了《条例》的专题宣传贯彻会议。此次会议旨在促进吕梁市在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领域的稳步、健康和有序发展。



山西省红十字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捐献服务科科长毛尚洁,吕梁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张改玲,吕梁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科长薛虎生,吕梁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秦奇瑞,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服务中心副主任孙永康等出席会议。吕梁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及近三年内产生捐献案例的15所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医务科科长,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急诊科、重症监护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共计近百余人参加会议。



张改玲副会长表达了对器官捐献者的敬意,强调了红十字会在器官捐献工作中的职责,包括宣讲政策、动员登记等,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作为传播者,提高公众对器官捐献的认识;二是作为贯彻者,强化措施确保新《条例》的落实;三是作为推动者,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同时,她指出了现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承诺将继续努力促进吕梁市器官捐献事业的健康发展。

薛虎生科长在讲话中强调了新《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对于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促进医学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作用,提出三点具体措施:一是扎实做好宣传培训,准确贯彻新《条例》精神;二是加强体系建设,为促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三是主动作为,不断提升人体器官移植服务能力和质量。

按照山西省卫健委在2023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院内捐献服务工作科(站),对15所医疗机构予以授牌。



吕梁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科员赵凯川对《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及相关文件进行解读。

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服务中心相关人员作了《山西省OPO的工作报告》《省级OPO建设推动器官捐献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题报告。阐释了从人体器官捐献的概念到器官捐献的意义,从国际器官捐献现状到我国、我省器官捐献发展过程。通过详实的数据、捐献案例的讲解分析,让大家对器官捐献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及紧迫性以及器官捐献社会意义、医学意义、器官捐献工作流程有了直观认识。

山西省红十字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捐献服务科科长毛尚洁就《红十字会在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作专题讲座,详细介绍山西省红十字会在依法参与、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志愿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人道关怀等方面做出的具体工作及取得的实效,以及在加强人体器官捐献组织网络、协调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中荣获的全国荣誉,对推动我省器官捐献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山西省宣贯会议(吕梁站)的举行,对推动吕梁市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产生了重要且长远的作用。这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坚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权益。我们充满信心地展望,在政府的大力推动和社会各界的齐心协力下,吕梁市的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必将迈向更加光明的未来。